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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台资企业复工复产税收热点问题解答系列之五
发布时间:2022-02-25
    

 

  货物和劳务税类

  出口退税类

  企业所得税类

  个人所得税类

  财产和行为税类及非税收入类

  跨境税收类

  社会保险费类

  征管纳税服务

  权威解答八大税收热点问题

  助力台资企业复工复产

  敬请关注!

  问题1.

  在疫情期间,从事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经营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如何申报享受?

  答: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问题2.

  台资企业为支持湖北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脱困,给予了减免房租扶持的,是否能够享受减税优惠?

  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规定“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实际执行中,我省按照每减免租金1个月,可申请3个月对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减免租金3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2020年度全年对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问题3.

  疫情期间湖北省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否有减免?

  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规定,支持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问题4.

  物流企业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5.

  我是一家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等用于疫情防控的保障物资。听说可以申请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教育费附加等也有相关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文件精神,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缴费人,允许其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6.

  我公司向境外企业支付佣金,请问需不需要代扣附加费?如果需要,有何优惠?

  答:你公司在代扣增值税时,应同时代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精神,若贵公司符合月销售额不超过10 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问题7.

  我是台资企业负责人,听说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都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请问有这方面的政策吗?

  答: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因此,只要在职职工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享受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问题8.

  这次疫情对我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请问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法规〔2017〕11号)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

  问题9.

  我是一家企业的会计,请问怎么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缴费?

  答:目前提倡缴费人选择“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您可以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打开浏览器,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或输入以下网址登录: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进入后,各费种的办理方法如下:

  ①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消所综合申报】-【综合申报(我要申报)】-【附税申报】”即可。

  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消所综合申报】-【其他申报】”,选择所属时间,在左边的下拉栏中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报表”,点击确定,产生一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报表后进行申报即可。

  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即可。

  ④工会经费: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工会经费】”即可。

  ⑤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代收代缴的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修改所属时间,在左边的下拉栏中找到“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点击确定,产生一张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后进行申报即可。如果是自行申报的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则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公路桥梁赔偿费申报】中申报。

  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修改所属时间,在左边的下拉栏中找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点击确定,产生一张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后进行申报即可。

  ⑦石油特别收益金: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修改所属时间,在左边的下拉栏中找到“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点击确定,产生一张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后进行申报即可。

  问题10.

  小微企业缴纳工会经费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根据《湖北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继续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施全额返还的通知》(鄂工发〔2020〕9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成功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

编辑:宗夏